办理持有外国或香港,澳门,台湾地区驾驶证的中国公民换证手续,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的内容,谢谢您的配合.
一:办事的条件和办理的手续(需提供的材料)
持有外国或香港,澳门,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,可以申请换领驾驶证,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:
1,到所辖地区(县)交巡警支(大)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<上海市机动车辆驾驶证申请表副表>;
2,填写<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>并提供数码照片;
3,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,户口簿,交验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;
4,交验外国或香港,澳门,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及其复印件;
5,外国或香港,澳门,台湾地区驾驶证无中文内容的须提供翻译文本(翻译服务: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东体育会路100弄兴华小区3号一楼,电话:6587585转;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:南京东路66号(国旅商务楼内)702-4室电话:33130367,63239181
6,区,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;
7,接受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,可到就近的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教学试点报名,学习,考试.
8,经场外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,核发驾驶证(驾驶证历3年以上者免考).
二:受理时间,地点和联系(或咨询)电话
号码,受理时间:
周一至周四8:30-11:30 13:30-16:00;周五8:30-11:30
2,受理地点和联系(或咨询)电话:
大柏树考试场次 中山北一路1101号 65168168转54555
三:办结时限
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手续,经审核符合规定的,应当场予以办结.
四:收费标准
驾驶证 15元/本 沪价费(1994)第264号:
换证手续费 15元/次 沪价涉{92}191号
五:监督(或投诉)电话
65138809;65168168转54512
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